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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讨债公司讲述夫妻一方因经营需要向他人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时间:2024-07-09 13:45:05 人气:6 来源:靖江讨债公司 官网:https://jj.hflmwl.com/

众所周知,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的。那夫妻一方因经营需要向他人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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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1964条规定:原则上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因经营需要向他人借款的,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该笔借款的用途

首先看该笔借款的用途,从借款凭证载明的借款用途,借款款项的资金流向以及具体用途,夫妻双方自认的借款用途等入手,查明实际借款用途,以确认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贷超出日常开支所需债务,但借款用于投资经营,且所获利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收入来源和使用情况

其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果用于经营的,应当审查经营收入是否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经营行为。

如果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且用在家庭的日常开支上,或夫妻共同经营的,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双方对于债务意思表示

其次如果另一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或意思表示追认债务,比如帮忙还款、在借条/欠条上共同签名等行为的,也可以确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针对夫妻一方因经营需要向他人借款的债务,应参照夫妻是否共同参与管理、对一方所负债务是否清楚、对另一方所负债务是否有偿还的意愿、一方所负债务形成的收益归属等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若缺乏夫妻中另一方对于债务的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但是债权人若能够证明该债务的产生系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则该债务也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标题:靖江讨债公司讲述夫妻一方因经营需要向他人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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